为促进电视艺术理论创新,推动科学的电视艺术评论健康发展,使电视艺术评论在促进电视文艺创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今年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组委会继续举办第六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电视艺术论文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单位
评选活动由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组织委员会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论研究部承办。
二、 评选范围
2004年4月15日至2006年4月15日期间在报刊公开发表的电视艺术理论研究文章和评论文章均可参评。
三、 评选原则
(一)参评作品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党的文艺方针,密切联系电视艺术创作实践,关注电视艺术发展的现实问题。
(二)参评作品应具有较高的学术质量,有一定的思想性、学理性和可读性。
(三)参评作品不允许有抄袭行为和侵犯他人著作权益的问题。如有此类问题,一经查出将取消作品的参评和获奖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和通知作者所在单位。
四、 评选方法
(一)本次评选报评工作分为三个渠道进行:一是由各地省级视协、中国视协各专业委员会选送参评作品;二是通过各电视艺术专业刊物送参评作品;三是没有送评单位的作者可自荐报送作品参评。
(二)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聘请具有高级职称、没有文章参评的资深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评委不得连续担任两届。
(三)评选继续采用编号评审制。送交评委审阅的作品,以编号代替作者姓名,编号不具等级含义。
(四)初评按参评作品比例,由初评委评选出入围作品。终评采取评委评议和记名投票方式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获奖等级。
五、 作品报送要求
(一)每位作者可同时报送两类(理论/评论)作品参加评选,但每一类别仅限1篇作品参评。
(二)在坚持质量的前提下,提倡文风简洁,尤其是评论文章,提倡短小精悍。理论文章一般要求在5000字以内;评论文章一般要求在3000字以内。
(三)报送作品需填写《参评登记表》(附后),并提交文章发表原件的复印件10份。
(四)报送截至日期:2006年7月10日。
六、 奖励办法
(一)按参评作品总数30%的原则设置奖项,其中10%为一等奖,30%为二等奖,60%为三等奖。
(二)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组委会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七、 文集出版
全部获奖作品由组委会汇编成《第六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电视艺术论文评选获奖文集》公开出版。
八、 参评作品报送地址:
北京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B座17层1706室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论研究部 邮政编码:100054
联系人:张德祥 黄皓 王军强
电话:010-63331410 传真:010-63331400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200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