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央电视台分会、企业电视分会、总政宣传部艺术局和获得授权的专业委员会:
第2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活动定于今年2月开始举办,计划在9月下旬第6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时举办颁奖活动。请你们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参评,并根据新修订的《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及《实施细则》,协助做好本届金鹰奖参评作品的征集、报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届金鹰奖评选2004年4月16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首播的电视作品。参评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也须报送这一期间的代表作品。请你们按照章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报送的各类电视作品和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参评资格,并组织好初选。
二、报送时须按照《参评登记表》的要求填写,并加盖报名受理单位印章(省级视协、中国视协分会、总政艺术局和中国视协授权的专业委员会)。须保证各种参评材料完整齐备,并提交参评作品、电视节目主持人及相关材料的清单。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视协和中央电视台分会、企业电视分会、总政宣传部艺术局报送的参评作品总数不超过40部,各类参评作品数量不超过该奖的设奖数,所报参评电视节目主持人不超过3人。
四、由于金鹰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数量仅75个,为最大限度地吸引优秀电视作品参评和避免遗漏,中国视协的电视剧、电视文艺、电视纪录片、电视美术片、电视广告片和电视节目主持人6个专业委员会也可选报所属门类作品参评。每个委员会所报参评作品总数不超过该类作品设奖数,即电视剧18部(长篇10部、中短篇8部);电视文艺节目8部(文艺节目6部、文艺栏目2部);电视纪录片8部(长篇3部、中短篇5部);电视美术片7部(长篇3部、中短篇4部);电视广告片4部;电视节目主持人6人。
五、中国视协的城市台工作委员会、行业电视委员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报成员单位的优秀作品参评,报送数量不超过所属奖项的设奖数。
六、由于参评报送渠道增加,为尽可能避免重复报送,仍以原定的省级视协作为报送的主渠道,中国视协授权的专业委员会只能做拾遗补缺的工作。所有参评作品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报送。
七、各报名受理单位须于4月15日前,将所有参评电视节目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视协艺术交流部。
联系人:梁月红、何岿然、张艺维
联系电话:010-63332427 010—63331401 010—63331409
地址:北京市西二环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B座1704室
邮编:100054
附:1、《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
2、《中国电视金鹰奖实施细则》
3、《第2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登记表》(可复制)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2OO6年2月20日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2006年2月20日印发
录入:梁月红 校对:张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