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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旅游电视周活动的通知

2012-10-11 来源: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分会):
    2010年我会成功地举办了第三届中国旅游电视周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推动了旅游电视的发展。经中国文联批准,定于2011年8月27日在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举办第四届中国旅游电视周活动。现就优秀旅游电视节目推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0年5月30日——2011年7月20日前拍摄播出或正在播出的均可参加报送,数量不限。
    二、推选节目内容:
    此次优秀节目推选共分为旅游电视专题、旅游电视栏目、旅游特别节目、旅游报道、旅游城市宣传、旅游景点景区宣传、旅游广告宣传、红色之旅电视八类,各单位报送节目请逐个填写推选登记表,注明所属类别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推选节目的具体要求:
    1、专题类:每部作品时长15—20分钟;
    2、栏目类:每部作品时长不限(应为一档固定播出的栏目,片头片尾完整);
    3、特别节目类:时长不限(以旅游为主题的晚会或策划制作的重大节目、系列节目);
    4、旅游报道类:时长不限,提倡短小精悍(包括新闻资讯、评论等);
    5、旅游城市宣传类:每部作品不超过15分钟;
    6、景点景区宣传类:每部作品不超过15分钟;
    7、旅游广告宣传类:每部作品不超过3分钟;
    8、红色之旅电视类: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内容的,时长不限。
    四、报送的推选材料:
    1、推选表15份,(可复印或网上下载)。
    2、DVD光盘2套。
    3、不同类别的推选作品分开报送,一部作品一个光盘。
    五、作品获选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颁发奖杯和证书。
    六、报送时间要求:
    专家评选时间定于8月初,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7月30日前,将旅游电视节目报送到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本次活动通知及推选表格可以登录在中国视协网www.ctaa.org.cn下载。
 
    联系人:李海峰 电话:010-59759723     13581988216
            王晓红 电话:010-59759721 (传真)1370126647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大街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809室   中国视协专委会工作部
    邮    编:100083
     点击下载:第四届《中国旅游电视周》推选登记表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