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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中国旅游电视周优秀旅游电视节目推选表彰活动实施细则

2017-01-11 来源:

为保证第八届中国旅游电视周优秀旅游电视节目推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一、活动主题:“中国梦--家乡美·旅游好”

二、推选节目范围:在全国各级电视台播出的以旅游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电视栏目、节目(电视剧、新闻资讯除外)。

三、推选节目类别:

1、旅游电视专题(电视专题片、电视纪录片、旅游或生态文明建设大型活动特别节目等);

2、旅游电视栏目;

3、旅游形象宣传片(城市宣传片、景点景区宣传片、旅游活动宣传片);

4、旅游节目主持人。

四、奖项设置及数目:

1、旅游电视专题分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好作品三个等次;

2、旅游电视栏目分最佳栏目、优秀栏目、好栏目三个等次;

3、旅游形象宣传片分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好作品三个等次;

4、旅游节目主持人分最佳主持人和优秀主持人两个等次。

5、每个等级的奖项数目分别按报送数量的10%、20%、30%设立。

五、推选节目要求:

1、注重思想性,做到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鲜明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节目内容要围绕“中国梦--家乡美·旅游好”主题,从实现中国梦、建设美丽中国和美好家园角度,从地方历史传承、人文山水景观、民俗节日生活、特色工艺饮食、日常世态人情、旅游亲情故事、旅游项目建设等不同侧面表现家乡好、旅游好、人情好,表现各地在实现中国梦、建设美好家园方面取得的成就、涌现的最美人物和感人故事,激发起人们热爱旅游、热爱亲情、建设家乡的美好情怀。

2、注重艺术性和观赏性,做到题材小中见大、故事讲述巧妙动人、人物塑造有血有肉、拍摄手法新颖别致、场景表现生活气息浓郁、色彩亮丽鲜明好看耐看。

3、节目播出时间:首播时间应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31期间,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尚未全部播出的,必须连续播完。

4、报送节目形式:节目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分别标明片名和集序。其中专题电视节目包括单集、多集或系列;电视栏目应为一档固定播出的栏目;形象宣传片每部作品一般不超过10分钟;节目主持人,需报送一期完整节目,如条件许可,最好加报总长不超过3分钟的旅游节目主持集锦。

六、报送材料:

1、推选登记表:需按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加盖报送单位公章,一式8份(可复印);

2、光盘2张:一张光盘为VOB格式作品(适合DVD机播放);一张光盘为MPEG2格式作品(适合电脑播放),以及推选登记表Word格式的电子版;

3、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如发现材料不全、格式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送参评的材料将作为评选资料留存,评选结束后不再返还,请报送单位自行留档。

七、报送数量:同一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节目类别不限,每类作品不超过3部。

八、推选程序:

由中国视协组织各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须认真审看报送作品的文字和视频材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评选出各类别奖项。

推选结果报中国视协分党组审批后,在中国视协网站上予以公示。

九、奖励和表彰

中国视协将举办表彰仪式和创作经验交流会议,宣布表彰决定并向获奖单位、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十、本细则由中国视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