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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2012年中国艺术发展概观

来源:中国视协   

第三部分 发展建议

中国文艺在2012年的发展状况及趋势,既让人们看到了一年来文艺建设的成绩和特点,也促使广大文艺工作者对突出问题和不足展开深入思考。目前,文艺发展面临的问题或难点主要是:一是艺术的思想文化品位亟待提升;二是中国传统文艺保护与传播力度不足;三是艺术创新能力缺乏,复制炒作现象严重;四是大众文艺领域存在低俗化现象;五是文化产业缺乏宏观调控;六是文艺维权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七是艺术批评品质欠缺;八是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单一。面对上述问题,本报告提出相应发展建议,以便为今后文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参考。

建议一:进一步提升艺术的人文品格与思想深度。2012年,文艺界在艺术创作上取得了丰硕成果,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在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发展要求下,艺术需要在现有基础上切实提升人文关怀和思想深度。艺术创作不应片面追求时尚性和娱乐性,而是要凸显艺术对大众思想的启迪和引导价值,创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文艺经典。正因如此,艺术创作的题材选择和思想定位就显得格外重要。就艺术内容而言,应该适当调整宏大历史叙事和单一政治宣传的创作思路,积极鼓励对革命历史细节和社会现实生活的深度挖掘和艺术表现。许多革命历史事迹和政治观念在当代人心中趋向陌生和标签化,而艺术正可从细节入手再现历史真实,改变简单、固化的认知观念。社会现实生活应当成为艺术创作、表现的主角,充分发挥艺术对现实生活的剖析和批判价值,歌颂真善美,抨击假恶丑。艺术创作者需要更多地接触实际,更好地反映现实生活,通过作品弘扬社会公平与正义,倡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艺术在表现历史和现实题材的过程中,还应特别注重艺术表达的人文关怀和思想性。它能助艺术创作摆脱刻板、僵化的表现程式,使艺术作品变得视角独特、情感真挚、思想深刻,增加艺术感染力。中国传统文艺作品蕴含的丰富哲思和人文精神可被当代艺术创作充分借鉴和采用。它不但会增加艺术作品本身的文化含量,更能透过当代作品反映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思想底蕴和人文风采。艺术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的有效性,取决于作品的内在精神和表现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艺术精品,正是新时代艺术发展的核心任务和根本目标。

建议二:加强传统文化研究,保护文艺生存语境,推动中国文艺传播向纵深发展。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日益强盛,中国传统文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青睐。传统文艺的精湛技艺和历史佳作唤起大众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也成为促进国际合作交流的文化名片。一时间,以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为核心的文艺表演和艺术产品受到大众喜爱,跃升为彰显国家文化形象的文艺热点。然而,有一些作品传统文化元素的植入生硬、浮浅,效果不佳;一些作品在立意、选材方面存在简单复制和抄袭现象。与此同时,在对外交流方面也存在着盲目迎合、追求表面的不良现象,不但引起外界对中国文化的误解误读,甚至给文化交流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有鉴于此,加强传统文化研究,提升文艺工作者的人文素养显得势在必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普及推介、发展创新需要建立在深入的学理研究基础上,而其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切实保护和努力复原传统文艺赖以生存的文化语境。当今社会对传统文艺的保护存在巨大挑战,这就要求文艺家采取更加稳妥而审慎的态度面对文艺保护和发展问题,遵循艺术发展的独立规则。2012年,国家有关部门和团体在国外组织举办了多次中国艺术精品展和传统表演艺术交流活动,受到各界人士的交口称赞。人们从承载着人文精神的艺术珍品和原汁原味的传统表演中感受到中国文化的深度和魅力,从而对它充满尊敬。这些展览、表演活动的成功举办充分说明,只有本着积极态度对待传统文艺的保护和传播,才能真正达到展示中国文化,促进国际交流的目的。此外,传统文艺对外交流还必须切实考虑国外文化环境和接受习惯,进而妥善规划相应的推介策略和方法。为了使中国优秀的民族文化为国际社会广泛接纳,必须借鉴国际通行的文艺传播经验,避免由制度规则引起的误解和矛盾。

建议三:鼓励新兴艺术发展,营造宽松创作环境,提高艺术创新能力。2012年,中国文艺界各领域艺术家普遍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当代艺术创新能力的匮乏。尽管人民的文化生活日渐丰富,文化选择自由多元,但是艺术原创力不足却极大制约着文化发展的脚步。相对于发达国家日新月异的艺术创意和文化产品,当代中国的艺术创新能力却显得比较薄弱。一个国家的艺术创造水平深刻反映着整个民族的文化活力。我国艺术原创力的不足,需要社会不同行业的协调配合方能逐步提升。第一,采取措施鼓励新兴艺术发展。对投入文艺创新的个人和群体应给予思想及政策的关怀、支持和帮助。艺术创造是一种充满风险和艰辛的孤独旅程。它要求艺术家捕捉灵感全身心投入,更需要来自不同方面的支持和影响才能促成。新兴艺术在诞生之初往往受大众误解和歧视,然而文艺的全新探索就是一次拓荒过程。对新兴艺术应该抱有宽容、理解的态度和长远的文化眼光,减少艺术家的社会压力和精神负担。第二,营造有利于艺术原创力提升的宽松的创作环境。艺术创造对文化环境提出的核心要求就是给予艺术家独立思考和表达的自由空间,尽量减少对艺术创造的硬性规划和限制。艺术创作不同于科学研究,不能以科研规划和成果指标加以衡量和评估。除了获得艺术创作必须的自由空间之外,整个社会还应为艺术家营造优质的文化氛围,使其随时能够获取艺术信息,掌握国际文艺潮流,并对科学、历史、哲学等不同学科产生兴趣,由此获得艺术创造所需的灵感契机和丰富学识。艺术家并非熟谙技艺的工匠,而更像是勇于探索新知的思想者。艺术家群体的健康成长与发展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文化实力,同时也为文艺创新提供持久的人才保证。第三,完善国家现有文化政策,助推艺术原创力的提升。目前,针对艺术创造的政策扶持力度还很不够。以往不适合艺术创新发展的政策条文还有待调整和改变,以期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观愿景相符合。

建议四:把握正确文艺导向,强化文艺工作者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抵制低俗之风。2012年,中国的大众文化迅速崛起,成为社会文化发展的突出热点。社会基层群众的文化诉求通过艺术手段加以传达,丰富和改变着当代中国文艺的内容与格局。与此同时,由国家倡导的文艺惠民政策与实践活动,更把人民群众作为艺术服务的对象,在文艺创作、表演和交流中努力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进一步丰富人民的艺术需求。然而,由于我国尚未形成对大众文艺的合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导致一些乏味、低俗的艺术表演通过互联网等新兴媒介迅速传播,满足着部分受众的庸俗审美趣味,对健康和谐的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文艺工作者们需要在新时期增强文化责任,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等三项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自觉抵制低俗之风,为人民群众创造一片风清气正、高雅和谐的文艺天地,争做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2012年初,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在全国执行,对广播电视节目中过度娱乐化和低俗问题加以整治,收到良好效果。此外,文艺工作者在反对和抵制文艺低俗现象的同时,还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提升大众的文化艺术素养,创造和传播健康向上的娱乐休闲文化。对于大众文化艺术素养的培育,可以从文艺鉴赏的角度对艺术知识加以普及,更要鼓励大众亲身参与和体验艺术创作和表演过程,使人们切实产生对艺术的兴趣。要正确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文艺普及应该充分照顾不同年龄受众的文艺需求,掌握他们的审美偏好和接受特点,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艺术实践活动,提供艺术教育服务,提高他们的文艺素养。与此同时,文化艺术对大众身心健康的影响与调节,应该受到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充分重视。艺术心理学、艺术治疗和艺术养生等新兴学科与活动的发展,对于调整大众心态,改变社会风尚具有积极作用。推广优秀艺术文化,抵制低俗文化现象,应该成为文艺工作者自觉承担的文化责任。中国文联开展的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刚刚起步,广大文艺工作者应该积极参与这项活动,在普及文艺知识、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艺术素养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建议五: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开拓多元市场空间,培育良性产业发展机制。2012年,中国文化产业表现出的强劲发展势头深刻反映出党和国家对文化发展的重视和扶植力度。作为当代中国的朝阳产业,文化产业发展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肩负着重要责任,对于它的积极推进和开拓创新必将促进国家文化实力的全面提升。纵观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仍然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合理、艺术产能低下、市场空间狭窄单一等问题。许多地区建立的文化产业园区由于规划问题,无法为当地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园区建设发展瞄准政绩形象和其他产业利益,文化产业名不副实的情况大量存在。为了解决文化产业面临的困难,提振产业发展信心,首先需要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开拓多元市场空间。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基本集中于艺术品交易和影视、动画制作方面,尚处于布局单一的浅层发展阶段。未来一段时期,文化产业需要针对国内文艺需求,在表演艺术和文艺服务方面开拓新的市场空间。文化产业发展不能盲目扩大规模,而应本着集约态度在实际经营中不断开发新项目新产品,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切实扩大文化产业再投资,避免将产业收益挪为他用,破坏或阻断文化产业的发展进程。第二,加快制定文化产业管理制度,培育良性产业发展机制。国家政府部门应该对各地文化产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并根据相应管理制度规范和监督艺术生产,避免产业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文化产业发展需要良性的文艺发展环境和相对成熟的文化市场。这就要求其他行业领域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与文化产业加强合作与对接,形成更为广泛的文化产业利益格局,扩大文化产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与此同时,国家政府部门应适度降低对文化产业的行政干预,避免有违市场发展规律的规划命令。广大文艺工作者则应在艺术实践中树立产业意识,为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投入智慧,献计献策。

建议六:加强文艺界同立法执法部门沟通合作,完善文艺维权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2012年,中国文艺界对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的捍卫和争取成为突出的文化热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引起的争议充分说明,现有的文化权益保护法规同文艺界的实际诉求并不匹配,相关法律的制定存在保守、武断等问题,艺术家基本权利难以得到妥善维护。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文艺维权法律法规,国家应当专门加强文艺界同立法执法部门的沟通合作,根据不同艺术领域权益保护的特殊要求,共同完成对相关法律的修订工作。文艺工作者需要提升个体与群体的法律维权意识,对于社会既有的侵权行为和不合理规定要针锋相对予以谴责和反对,切实维护艺术家的合法权益免受伤害。文艺界关注的侵权热点集中在艺术品盗版、非法交易,以及著作权被非法盗用侵占等行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国家的艺术创新和文化生产,对文化形象造成极大危害。对艺术家权益的法律保护同世界先进国家相比存在悬殊差距,需要在短时期内迅速弥补和提升,方能追赶当今文艺发展变革的步伐。人民群众也需在国家政府的教育引导下,树立对艺术创意和著作权益的维护和尊重,共同构建道德、诚信的文化发展环境。与此同时,国家需要加大力度治理文化市场的盗版和侵权行为,对于以往存在的不合理法律法规予以修订,真正实现对艺术家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在中国文艺日益走向国际的今天,先进国家的艺术家权益保障体系也可为相关法律的建立健全提供经验参照,促使中国尽早建设成为尊重艺术、重视文化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同时,民间文艺法律法规建设速度不能满足民间文艺保护工作的紧迫性需求,如针对民间文艺权益保护、非遗项目开发等方面的专项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建议国家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遵照《非遗法》继续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使其更具操作性,同时大力加强监督检查、传承传播、发展创新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制定,保护民间文艺不同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民间文艺发展与繁荣。

建议七:提高文艺批评公信力,坚持评论独立品格,构建科学文艺评价体系。文艺批评是文艺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它既针对文艺创作实践活动,又与文艺理论研究紧密相关。长期以来,文艺批评并未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重视。这个问题的产生,具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批评能力不足,批评水平不高,批评公信力不强。一些文艺理论研究工作者长期脱离当代文艺发展实践,不能对当前的文艺现象发表有针对性的批评见解,使批评显得有些空洞。一些文艺评论工作者缺乏专业训练,文艺理论素养不足。他们的评论大多流于感性,难以对艺术作品和艺术实践做出专业化批评。职业艺术家对他们的批评往往采取视而不见的忽略态度,导致评论工作者只能自说自话,对文艺创作生产不能起到正确引导作用。文艺批评遭受冷遇的另一个原因在于评论独立品格的缺失。文艺评论的独立品格不仅体现于文章的独特观点与文风,更体现于批评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独立品行。目前,文艺批评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批评的广告化、市场化、人情化比较突出,不能真正体现批评家对艺术实践的深入思考和正确判断,缺乏批评的公信力,也就不能体现批评的价值和作用。为了保持文艺批评的独立品格,全社会需要给予评论者充分的尊重和独立自主的话语空间。文艺批评工作者要自觉提高文艺理论素养,同时,要严格自律,以真诚、客观、中肯的态度对文艺实践开展实事求是的评价,避免批评观点受到外在因素的左右和制约。文艺批评的独立性决定其自身也是一门科学,同其他艺术创造居于平等地位。构建科学的文艺评价与评奖体系,对于促进文艺批评及文艺创作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要努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毛泽东文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的学习,坚持历史和美学的原则,对各领域的艺术活动和创作成果进行动态观察和评价,并对艺术受众的评价意见进行搜集归纳,体现于文艺批评实践之中。二是职业艺术家需从高质量评论中获得切实的意见反馈,从而为自身的艺术实践提供必要参照,真正发挥文艺批评对创作生产的引导作用。三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纷繁复杂的文艺现象,需要高质量的文艺评论指导和引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甄别美丑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高素质的文艺评论人才,对于文艺批评的水平提升具有决定意义。文艺实践和文艺批评恰为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两面,共同推动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建议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大力加强文艺理论评论阵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比如,成立全国性的文艺评论家协会、设立文艺评论活动基金等等,为文艺评论事业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提供可靠保障。

建议八:改变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普及艺术教育,倡导艺术融入生活。艺术人才培养是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的核心任务之一。长期以来,艺术人才培养的重点集中在专业方面,培养模式相对单一。艺术院校肩负着培养尖端艺术人才的重要使命。许多学生从小开始接受系统而严格的艺术训练,经过多年教育最终成为国家的艺术栋梁。这样的人才培养模式虽然能够集中力量哺育精英,却将针对大众的艺术教育普及工作搁置一旁。另一方面,由于艺术专业学生从小主攻艺术技能,文化课学习普遍薄弱,知识结构不均衡。单打一的专业艺术培养模式带来教育资源和学生精力的浪费,艺术人才的综合素质难以得到保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在艺术人才培养方面积极转变教育观念,强调专业教育和普及教育并举发展。为了满足人民大众的艺术生活需求,一批知名艺术家、教育家率先投入到艺术普及工作中,为广大业余爱好者传授艺术技能和文艺常识。许多艺术院校和综合培训机构纷纷开展业余艺术教育教学,掀起普及艺术教育的热潮。目前,全社会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人民接受艺术教育基数不断增大,人民艺术素养稳步提升。多年的发展转变使人们意识到,艺术人才的培养需要采取多样化、多渠道的发展模式。艺术教育的深度普及不但丰富了全民的文化生活,还为专业艺术人才的选拔提供了更大空间。艺术教育的目的不再为了培育精英、树立样板,而是让每个公民获得学习艺术、热爱艺术的平等权利。为此,艺术院校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变培养模式,变培养技术型人才为知识型人才,变培养单一型人才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培育更多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的文艺专业人才,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艺发展需求提供高质量的艺术教育服务。同时,要积极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业余艺术教育,让艺术充分融入大众的现实生活,使人们从中获得休闲与释放、激励与鼓舞。通过艺术教育和普及,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真正实现艺术对人民思想、行为的启发和引导。

(《2012年中国艺术发展概观》由中国文联委托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课题组撰写,本文写作吸收了11个艺术门类发展报告的研究成果。)

征订启事

中国文联组织编写的《2012中国艺术发展报告》日前已由中国文联出版社正式出版。《报告》是中国文联及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组织全国文艺界知名专家学者,对中国艺术年度总体发展状况以及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曲艺、杂技、民间文艺11个艺术门类发展状况的记录、概览、辨析和总结的综合性文献。《报告》的出版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艺理论评论,彰显主流话语和声音,引导文艺创作和生产,推动艺术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该书首次印刷,数量有限,单位或个人需要请从速与中国文联出版社联系,每册定价68元。

联系人:芮长亮 (010)65389151 13801394532

吴海峰 (010)65389150 18600049801

 

来源:《中国艺术报》
责编: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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